为了保证后勤工作的安全稳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更好地保障后勤工作的正常进行,结合我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相关制度,特制定此条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安全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安全第一,生产服从安全”。在具体工作中,首先以安全保证为主,再考虑经济效益及其他。无论事情大小,都应先考虑安全因素。各单位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各安全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二、组织保证
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工作,必须在组织上得到保证。为此,我们要求各职能部门,包括在后勤改革中引进的单位,都必须有一名安全员。由总务处牵头,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务处处长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每个安全员是安全网络的成员。由安全员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一起构成一个安全网络。安全网络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由于人员较多,活动分层次进行。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处直属单位、直属托管单位的安全员组成第一层网络,由后勤总公司直属单位、园区管委会的直属托管单位组成第二层网络。
三、安全网络的功能
安全网络的作用是将上级安全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传达到基层,并将基层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拿到网络会议上来讨论解决。
安全网络每月至少活动一次。除开会学习、讨论近期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还需配合学校保卫处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员培训工作。利用各种形式,让安全员了解消防知识、安全生产知识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培训,使安全员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救护技能。
作为安全网络工作的一部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出一期安全工作简报。总结上月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对本月的工作重点提出建议和要求。
四、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及预案
安全隐患处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火灾紧急预案
食物中毒事件紧急预案
五、安全工作的奖惩办法
为了鼓励先进、促进落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不负责或经常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人员,给予批评及相应的处分。对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条例实施办法
本条例自制订后,经总务处安全领导小组通过,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向各有关单位公布。自合同签订日起生效执行。凡隶属总务处直接管理无合同关系的单位,本条例自发布日起执行。
本条例适用于复旦大学总务处所有安全相关管理活动。